商品檢驗法規
- 91修正「應施檢驗『騎乘機車用防護頭盔』、『騎乘自行車用防護頭盔』、『溜冰鞋、滑板及直排輪等活動用防護頭盔』商品之相關檢驗規定」,並自中華民國一百十一年六月一日生效。
- 92修正「應施檢驗電動削鉛筆機等二十二項商品之相關檢驗規定」,並自即日生效。
- 93修正「應施檢驗列印或複印設備等三十一項商品之相關檢驗規定」,並自即日生效。
- 94訂定「應施檢驗耳機商品之相關檢驗規定」,並自即日生效。
- 95商品檢驗指定試驗室認可管理辦法
- 96商品檢驗標識使用辦法
- 97修正「應施檢驗建築用防火門商品之相關檢驗規定」,並自即日生效。
- 98聚氯乙烯塑膠管商品檢驗作業規定
- 99修正「應施檢驗微波爐商品之相關檢驗規定」,並自即日生效。
- 100修正「應施檢驗空氣清淨電器商品之相關檢驗規定」,並自即日生效。
- 101修正「應施檢驗聚氯乙烯塑膠管之相關檢驗規定」,並自中華民國一百一十一年七月一日生效。
- 102訂定「應施檢驗織物蒸汽機商品之相關檢驗規定」,並自即日生效。
- 103安全護欄商品檢驗作業規定
- 104兒童椅及凳商品檢驗作業規定
- 105商品免驗案件查核作業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