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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部標準檢驗局公布市售「嬰幼兒帽」檢測結果

  • 發布日期:2021/08/06
  • 發布單位:秘書室
  • 資料點閱次數:1291
經濟部標準檢驗局公布市售「嬰幼兒帽」檢測結果

  嬰幼兒帽具有防曬、遮風及禦寒等防護功能,且外型繽紛使寶寶更可愛。為確保市售嬰幼兒帽之品質安全,經濟部標準檢驗局於107年上半年在服飾店、百貨商行等實體販售通路,隨機購買12件嬰幼兒帽進行檢測,檢測結果「品質項目」全數符合國家標準規定,「中文標示」經初步查核有4件不符合規定。

壹、檢測標準
  標準檢驗局表示,本次依據檢測標準及項目如下:
一、國家標準CNS 15290「紡織品安全規範(一般要求)」檢測「游離甲醛」及「禁用之偶氮色料」品質項目。
二、國家標準CNS 2339-1「纖維混用率試驗法-第1部:纖維鑑別」、國家標準CNS 2339-2「纖維混用率試驗法-第2部:纖維混用率」檢測實際「纖維成分」及含量。
三、「服飾標示基準」查核「中文標示」。

貳、檢測結果
  本次購樣商品之檢測結果如下:
一、品質項目:「游離甲醛」及「禁用之偶氮色料」全數符合國家標準要求。
二、中文標示:
(一)「一般標示」4件 (項次1、4、8、11)不符合規定,情形包括:
1. 水洗標缺少溫度(項次1)。
2. 生產國別未以繁體中文標示(項次4)。
3. 未標示廠商電話(項次8)。
4. 未標示纖維成分(項次11)。
(二)「纖維成分」標示與實際檢驗結果不一致計1件(項次4);不符合「服飾標示基準」纖維成分重量百分比許可差應在百分之三以內之規定。

參、不符合規定後續處置事項
  標準檢驗局說明,嬰幼兒帽商品非屬該局公告應施檢驗品目,「中文標示」計4件(項次1、4、8、11)經初步查核不符合「服飾標示基準」規定部分,已移請經濟部中部辦公室依「商品標示法」處置。

肆、選購及使用注意事項之呼籲
  標準檢驗局呼籲,廠商應落實商品之安全性與標示正確性,以維護消費者權益,並提醒消費者選購及使用嬰幼兒帽時注意下列事項:
一、 選購標示清楚、詳細的產品,標示內容需包含:
(一)國內產製者,應標示製造廠商名稱、電話及地址;其為進口者、應標示進口廠商名稱、電話及地址。
(二)尺寸或尺碼。
(三)生產國別(製品主要製程地之生產國別)。
(四)纖維成分(或填充物成分)。
(五)洗燙處理方法:應包含「水洗」、「漂白」、「乾燥」、「熨燙及壓燙」、「紡織品專業維護」之圖案。
二、 建議挑選嬰幼兒帽商品時,除以手觸摸檢視布料質感外,可以嗅覺檢查,如有刺鼻異味請勿購買。留意所列的注意事項及洗滌方式,在使用前最好先清洗過,以減少吸附在其表面之化學物質含量。
三、 詳細閱讀嬰幼兒帽之適用年齡或頭圍、注意事項、使用方法、警語等標示內容,勿讓幼童使用不適合的商品,以避免不必要之傷害。

  標準檢驗局提醒,消費者對於所購買之商品多一些瞭解,商品使用時就有多一分安全保障,消費者可至該局網站「商品安全資訊網(https://safety.bsmi.gov.tw)」項下查閱或撥打免付費電話0800-007123洽詢。

經濟部標準檢驗局發言人:王副局長聰麟
辦公室電話:02-23431711
電子郵件:cl.wang@bsmi.gov.tw

承辦單位:第二組第三科科長黃雯苓
辦公室電話:02-23431772 行動電話:0975-729177
電子郵件:ling.huang@bsmi.gov.tw

新聞聯絡人:林靖諺 
辦公室電話:02-23431759  行動電話:0976-425601
電子郵件:chingyen.lin@bsmi.gov.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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