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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部標準檢驗局與財團法人中華民國消費者文教基金會共同公布市售「神明燈」檢測結果

  • 發布日期:2020/09/27
  • 發布單位:秘書室
  • 資料點閱次數:1599
經濟部標準檢驗局與財團法人中華民國消費者文教基金會共同公布市售「神明燈」檢測結果

  祭祀祖先及神衹是我國民間固有傳統習俗,為表達長年不滅及永放光明之深遠寓意,乃將神明燈置放於神桌兩側24小時點亮,故其安全性非常重要,為確保消費者權益及加強商品安全,經濟部標準檢驗局與財團法人中華民國消費者文教基金會合作,針對市售「神明燈」主動進行查核,106年3月間於佛具店、金香鋪及百貨商行等販售通路,隨機購買10件樣品進行檢測,檢測結果發現,品質項目計1件不符合國家標準之「構造檢查」規定及其「重要零組件比對」亦不符合原申請文件資料、「商品檢驗標識」全數符合規定、「中文標示」計8件不符合規定。

壹、檢測標準
  標準檢驗局表示,本次購樣檢驗係依據國家標準CNS 14335「燈具安全通則」及國際電工標準IEC 60598-2-4「Luminaires - Part2-4 : Portable general purpose luminaires」,進行「溫升試驗」、「絕緣阻抗及耐電壓」、「洩漏電流」及「構造檢查」等4項品質項目檢測,另查核「重要零組件比對」,並依據前述標準及商品檢驗法進行「商品檢驗標識」及「中文標示」查核。

貳、檢測結果
  本次購樣商品之檢測結果如下:
一、品質項目:
(一)「溫升試驗」、「絕緣阻抗及耐電壓」及「洩漏電流」項目:全數符合規定。
(二)「構造檢查」項目:計1件(項次2)不符合規定,該樣品內部配線為單層絕緣且碰觸燈具金屬外殼,不符合標準安全要求(應為雙層絕緣)。
二、「重要零組件比對」項目:計1件(項次2)不符合規定,其端子接線經比對原申請文件不符。
三、標示查核
(一)「商品檢驗標識」部分:全數符合規定。
(二)「中文標示」部分:計8件(項次1、2、3、4、5、8、9及10)不符合規定,主要為規格標示不符、未附使用說明書及未標示報驗義務人地址等。

參、不符合規定後續處置事項
  標準檢驗局說明,本次檢測不符合規定者處置如下:
一、「品質項目」及「重要零組件比對」不符合規定者計1件(項次2),將依「商品檢驗法」第42條第1款規定廢止其商品驗證登錄,並依第63條之1規定通知業者限期回收改正,違者將處新臺幣10萬元以上100萬元以下罰鍰。
二、「中文標示」不符合規定者計8件,將依「商品檢驗法」第59條規定,通知業者限期改正標示,若屆期未改正者,將處新臺幣10萬元以上100萬元以下罰鍰,並依同法第42條第2款規定廢止其商品驗證登錄。

  標準檢驗局指出,神明燈已列屬應施檢驗商品範圍,應完成檢驗程序後,始得運出廠場或輸入,另對於市場上流通之商品,該局每年度均訂有市場檢查計畫,倘發現該類商品不合格者,即派員追蹤調查不合格原因,並作成訪談紀錄後依相關法規處理,以雙重把關機制維護消費者權益。


肆、選購及使用注意事項之呼籲
  標準檢驗局呼籲,廠商應落實商品安全性及標示正確性,並提醒消費者選購時應注意下列事項:
一、應購買有貼附「商品檢驗標識」(圖例如附 )之「神明燈」商品

(商品檢驗標識查詢網址: http://civil.bsmi.gov.tw/bsmi_pqn/do/pqn5860/form)


二、選購時檢視廠商名稱、地址、型號及規格(如:電壓及消耗功率)等各項標示是否清楚。
三、檢視是否附有中文使用說明書、包裝上之產品使用說明或所附產品使用方法、注意事項等標示,使用前詳細閱讀該說明,並確實依照說明內容使用及注意警語與使用注意事項等。

  另以往神明燈曾發生多起意外事故,多數為實施檢驗前之舊款產品,其商品安全性未經檢驗合格,且長久不當使用後可能有危害風險,該局特別再次籲請消費者務必檢視家中神明燈是否有貼附「商品檢驗標識」,並提醒使用時應注意下列事項:
一、更換神明燈之燈泡時,務必應先將燈具電源切斷再進行更換,避免遭受電擊或燙傷。
二、手部潮濕時,不可碰觸通電中之燈頭、燈座、開關等,以免發生觸電危險。
三、神明燈使用時間較長,應放置於平坦、穩固及可避免小孩觸及之場所使用。
四、佈置神桌時,應避免貢香及其灰燼接觸神明燈及電線,以避免火災意外發生。
五、使用時避免重物以及桌腳(邊)壓到神明燈之電源線,以免受壓迫處局部發熱而導致線路絕緣及被覆劣化造成電源線短路。
六、若有故障現象發生,應立即停止使用並更換新品,切勿自行更換零件或拆解修理。

  標準檢驗局提醒,消費者對於所購買之商品多一些瞭解,商品使用時就有多一分安全保障,消費者可至該局網站「商品安全資訊網(http://safety.bsmi.gov.tw)」項下查閱或撥打免付費電話0800-007123洽詢。

標準檢驗局發言人:王副局長聰麟
辦公室電話:02-23431711
電子郵件:cl.wang@bsmi.gov.tw

承辦單位:第三組第二科王進良科長
辦公室電話:02-23431782 行動電話:0972-187920
電子郵件:jliang.wang@bsmi.gov.tw

新聞聯絡人:林靖諺 
辦公室電話:02-23431759 行動電話:0976-425601
電子郵件:chingyen.lin@bsmi.gov.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