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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部標準檢驗局公布市售「混凝土模板用合板」檢測結果

  • 發布日期:2017/02/23
  • 發布單位:秘書室
  • 資料點閱次數:2380
經濟部標準檢驗局公布市售「混凝土模板用合板」檢測結果

  隨著社會與經濟的發展,建築及營造業扮演日益重要的角色。「混凝土模板用合板」為施工場所中常見之材料,提供澆灌混凝土成為定形之模板用合板。經濟部標準檢驗局為防範「混凝土模板用合板」充當室內裝修板材及加強該類商品之安全把關,於高雄地區針對市售「混凝土模板用合板」進行購樣檢測,以瞭解其品質。本次共購買10種不同品牌商品進行品質項目檢測及標示查核,檢測結果品質項目有5件「甲醛釋出量」不符合國家標準規定,標示部分則全部符合規定。
  標準檢驗局表示,本次購樣檢驗係依據國家標準CNS 8057「混凝土模板用合板」(101年版)檢測「甲醛釋出量」,及依據「商品檢驗法」及國家標準相關規定查核「商品檢驗標識」與「中文標示」,結果如下︰
一、品質項目︰「甲醛釋出量」部分,計5件(項次1、7、8、9、10)不符合國家標準規定。
二、標示查核︰「商品檢驗標識」與「中文標示」全部符合規定。
標準檢驗局表示,目前「混凝土模板用合板」之「甲醛釋出量」尚非屬該局公告之應施檢驗項目,有關本次品質檢測不符合之商品,將依據「消費者保護法」第10條規定輔導銷售者辦理下架,請製造商或進口商進行回收改善。
標準檢驗局說明,該局已自101年12月1日起將「混凝土模板用合板」列為應施檢驗品目,並依據國家標準CNS 8057「混凝土模板用合板」(89年版)逐批查核其「中文標示」,且規定於市面上販售時每張本體應有明確的商品名稱及商品檢驗標識等標示,以明顯區隔其他木製板材類商品,經查驗合格後方可於國內市場陳列販售。又合板類商品在製程中所使用的膠合劑通常會釋出甲醛,屬於對人體具有危害性之揮發性有機化合物,可能對皮膚產生刺激或造成肺功能損害。為避免含過量甲醛之商品危害消費者健康,該局已預定於106年1月1日起依CNS 8057(101年版)實施「混凝土模板用合板」之「甲醛釋出量」及「中文標示」檢驗。
  標準檢驗局呼籲業者,為維護消費者權益,應製造或進口符合檢驗及國家標準規定之「混凝土模板用合板」,並落實商品標示之正確性,商品本體應有下列標示:
一、品名︰於商品本體面板或底板,以每個字3公分×3公分以上內容清晰可辨且不易磨滅方式標示「混凝土模板用合板」。
二、商品檢驗標識,圖例如附。
三、製造廠商(或進口商)名稱、地址或商標。
四、製造年月日或批號。
  「混凝土模板用合板」主要用於施工場所,與用於室內建築物常用之「普通合板」、「特殊用合板」及「結構用合板」等不同,標準檢驗局建議消費者於進行室內裝修時,應選購用於室內建築物常用之「普通合板」、「特殊合板」及「結構用合板」等,並認明相關標示。
  標準檢驗局提醒,消費者對於所購買商品多一些瞭解,商品使用時就有多一分安全保障,消費者可至該局網站「商品安全資訊網」(http://safety.bsmi.gov.tw/wSite/mp?mp=65)項下查閱或撥打免付費電話0800-007123洽詢。

經濟部標準檢驗局發言人:莊副局長素琴
辦公室電話:02-23412855 行動電話:0934-022921

承辦單位:第二組第三科科長鄭慶弘
辦公室電話:02-23431772 行動電話:0920-149023
標準檢驗局意見信箱:http://www.bsmi.gov.tw/wSite/sp?xdUrl=/wSite/petition/MailMessage.jsp&ctNode=9526&mp=1
新聞聯絡人:許瓊文 辦公室電話:02-23431758 ?行動電話:0905-2862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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