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 Enter 到主內容區
:::

回經濟部標準檢驗局商品安全資訊網首頁

:::

SAFETY FIRST安全生活 幸福享受

標準檢驗局公布市售「攜帶式卡式爐」及「卡式瓦斯罐」商品購樣檢測結果

  • 發布日期:2017/02/23
  • 發布單位:秘書室
  • 資料點閱次數:9413
標準檢驗局公布市售「攜帶式卡式爐」及「卡式瓦斯罐」商品購樣檢測結果

中秋佳節將屆,民眾多喜好以烤肉賞月歡度,「攜帶式卡式爐」及「卡式瓦斯罐」(以下簡稱為卡式爐及瓦斯罐)因輕巧方便,近年來已成為野炊烤肉的熱門商品。為確保民眾使用安全,標準檢驗局於105年5月赴五金超市、百貨商行及大賣場,共隨機購買10種廠牌型號之卡式爐及5種廠牌型號之瓦斯罐,檢測結果卡式爐之品質檢測項目全部符合規定,但標示查核有1種廠牌型號不符合規定;瓦斯罐之品質檢測及標示檢查則全部符合規定。

標準檢驗局說明,本次市場購樣檢測,卡式爐係依據國家標準CNS 14529「攜帶式卡式爐」進行檢測,檢測項目為「構造檢查」、「燃氣通路之氣密性」、「燃氣通路之耐壓性」、「燃燒狀態」、「電氣點火性能」、「壓力感知安全裝置」及「標示查核」等7項;而瓦斯罐則依照國家標準CNS 14530「攜帶式卡式爐用燃料容器」進行檢測,檢測項目為「氣密試驗」、「耐壓試驗」及「標示查核」等3項。卡式爐標示查核檢測結果不符合事項為未於器具適當之處標示「應有遵照使用說明書之提示」。

標準檢驗局表示,對於標示查核不符合檢驗規定之商品,將依「商品檢驗法」第59條規定,通知業者限期改正,若屆期未改正者,將處新臺幣10萬元以上100萬元以下罰鍰。

標準檢驗局指出,卡式爐及瓦斯罐皆屬應施檢驗商品,應完成檢驗程序後,始得運出場廠或輸入,另對於市場上流通之商品,該局每年度均訂有市場檢查計畫,針對具危害高風險應施檢驗商品執行市場購樣檢驗,倘該類商品發現不合格者,即派員追蹤調查不合格原因,並作成訪談紀錄後依相關法規處理,以雙重把關機制維護消費者權益。

標準檢驗局呼籲,消費者購買卡式爐及瓦斯罐時,要選擇本體貼附有該局商品檢驗標識之商品,對於經檢驗合格之卡式爐及瓦斯罐,仍應確實依本體使用標示及使用說明書內容操作,若使用不當可能造成危險。以下列出常被忽略的注意事項,提醒民眾注意安全:

(一)選購或使用前:

1. 應購買有貼附「商品檢驗標識」(圖例如附)之卡式爐及瓦斯罐。

2. 選購時,確認卡式爐及瓦斯罐本體貼印中文標示、操作及使用注意事項標示,並附有使用說明書。

3. 使用前,詳閱商品使用說明書,並確實依說明書內容使用,尤應注意說明書所列之警告、注意事項。

4. 使用前,確認卡式爐及瓦斯罐體無銹蝕、變形。

5. 使用前,確認卡式爐與爐架能平穩放置,旋鈕與按壓開關操作順暢,本體結構良好無鬆動。

(二)烹煮使用過程:

1. 使用卡式爐時,勿在密閉空間使用,以避免造成缺氧或一氧化碳中毒之意外。

2. 使用時,卡式爐應遠離易燃物(壁紙或窗簾等)及預備瓦斯罐。

3. 安裝瓦斯罐時,將瓦斯罐上之「環扣缺口」朝上,與卡式爐上凸出之「導引片」對正後再接合,若是充填式則需確實按照說明書之充填方式充填。

4. 點火前,依本體使用標示及說明書正確操作,並按壓旋鈕瓦斯開關,確認瓦斯罐接合部位及爐具瓦斯通路無漏氣現象。

5. 使用中須留意燃燒狀況,避免烹煮時湯汁溢出造成爐火熄火。

6. 烹煮時,卡式爐及瓦斯罐本體應避免過熱。例如:不可使用超出爐架面積之過大鍋具、烤盤;不可將兩台卡式爐並排使用;卡式爐使用時附近不可接近固定式瓦斯爐或其他火源,以避免熱輻射造成器具接合處的密合墊劣化及瓦斯罐壓力升高,產生漏氣致著火爆炸。

7. 隨時注意卡式爐狀況,若有異常現象發生,應立即停止使用並依據說明書提供之服務電話通知廠商進行檢修,切勿自行更換零件或拆解修理。

8. 若瓦斯罐過熱導致安全裝置作動,自動關閉燃氣通路而熄火時,應立即停止使用,待排除瓦斯罐過熱原因及更換瓦斯罐後再行使用,以避免發生氣爆之意外。

(三)使用後儲放:

1. 使用後,應將瓦斯罐退出爐具,並將爐具清理乾淨後適當存放,及定期依使用說明書之保養方法清潔,以免影響卡式爐功能。

2. 瓦斯罐使用完畢,切記不可將空罐擲入火源,且不可再充填瓦斯使用。

3. 瓦斯罐應存放於陰涼及防止掉落處所,不可儲放於高溫場合,例如:火源區、高溫車廂內等。

標準檢驗局提醒,消費者對於購買相關商品多一些瞭解,商品使用時就有多一分安全保障,消費者可至該局網站「商品安全資訊網」(http://safety.bsmi.gov.tw/wSite/mp?mp=65)項下查閱或撥打免付費電話0800-007123洽詢。



經濟部標準檢驗局發言人:莊副局長素琴

辦公室電話:02-23412855 行動電話:0934-022921

承辦單位:第三組第一科科長陳榮富

辦公室電話:02-23431778 行動電話:0935-567292

標準檢驗局意見信箱:http://www.bsmi.gov.tw/wSite/sp?xdUrl=/wSite/petition/MailMessage.jsp&ctNode=9526&mp=1

新聞聯絡人:林樹煌 電話:02-23431900手機:0939965886

附件下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