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準檢驗局公布市售「埋入型插座」商品檢測結果
- 發布日期:2015/11/17
- 發布單位:秘書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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埋入型插座為家庭屋內配線必備的基礎設施,諸如電視機、電冰箱等電氣產品,皆需透過埋入型插座連接電源後方能使用。為瞭解市售埋入型插座之安全性,經濟部標準檢驗局104年7月於高雄地區隨機購樣7件樣品進行檢測,品質檢測結果有2件「重要零組件比對」不符,標示檢查結果有1件不符合。 標準檢驗局表示,本次購樣檢驗係依據國家標準CNS 690「配線用插接器」進行「構造檢查」、「插拔試驗後之夾持力」、「插拔試驗後之溫升」、「插拔試驗」及「無螺紋端子之抗張強度」等5項安全性品質項目檢測,另針對「重要零組件」項目進行比對查核,再依據前述標準及商品檢驗法查核「商品檢驗標識」及「中文標示」。本次檢測結果如下:一、品質項目:包括「安全性檢測」及「重要零組件比對」(一)「安全性檢測」項目:皆符合檢驗標準要求。(二)「重要零組件比對」項目:計2件不符合,分別為項次6樣品多加裝安裝框架,而原型式試驗報告未附加,另樣品本身之固定框架為塑膠材質,與原型式試驗報告為金屬材質比對不符合;項次7樣品本體背面顏色為黑色帶透明,與原型式試驗報告為綠色比對不符合。 二、標示檢查項目:(一)商品檢驗標識:皆符合要求。(二)中文標示:計1件不符合規定,係項次7,為本體未標示製造廠名稱或其商標。 標準檢驗局指出,埋入型插座已列屬應施檢驗範圍,於進口或運出廠場前須完成檢驗程序始得於市面上販售;對於市場上流通之商品,該局每年度均訂有市場檢查計畫,針對具危害高風險之應施檢驗商品執行市場購樣檢驗,倘發現不合格者,即派員追蹤調查不合格原因,並作成訪談紀錄後依相關法規處理,以雙重把關機制維護消費者權益。 標準檢驗局說明,本次檢測不符合規定者處置如下:一、「重要零組件比對」不符合之商品:依商品檢驗法第40條第1項規定要求業者重行申請核准,並將該等型號商品納入日後加強查核之對象;若業者未依規定辦理,則廢止其商品驗證登錄。二、標示檢查項目不符合之商品:依商品檢驗法第59條規定通知業者限期改正,若屆期未改正者,將處新台幣10萬元以上100萬元以下罰鍰。 標準檢驗局呼籲廠商應落實商品安全性及標示正確性,並提醒消費者選購及使用埋入型插座時應注意下列事項:一、應購買貼有「商品檢驗標識」(圖例如附)商品,並檢視廠商名稱及地址、電氣規格(如:電壓、消耗功率)及型號等各項標示是否清楚。二、使用前可進行簡單的插拔試驗,看看電器的插頭與埋入型插座是否密合、接觸是否良好,若發現有鬆動或插入過緊而拔出費力的現象,應立即停止使用,並請專業人員更換新的插座。三、高耗電量之電器(例如烤箱、電暖器等)切勿共用同一組插座,以避免因過載而引發危險。四、若發現插座有過熱或出現火花現象,應立即停止使用,並請專業人員更換新的插座。 消費者如欲進一步瞭解埋入型插座等商品相關資訊,可於標準檢驗局網站「商品安全資訊網」(http://safety.bsmi.gov.tw/wSite/mp?mp=65)項下查閱或撥打免付費電話0800-007123洽詢。經濟部標準檢驗局發言人:莊副局長素琴辦公室電話:02-23412855 行動電話:0934-022921承辦單位:第三組第二科科長楊紹經辦公室電話:02-23431782 行動電話:0955-923167標準檢驗局意見信箱:http://www.bsmi.gov.tw/wSite/sp?xdUrl=/wSite/petition/MailMessage.jsp&ctNode=9526&mp=1新聞聯絡人:林樹煌 辦公室電話:02-23431900 行動電話:0939-9658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