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部標準檢驗局公布市售「手推嬰幼兒車」檢驗結果
- 發布日期:2015/10/15
- 發布單位:秘書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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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長帶寶寶外出,往往會使用手推嬰幼兒車來輔助,以減輕體力上的負荷,為使家長安心購買及使用手推嬰幼兒車,經濟部標準檢驗局於104年8月在百貨公司、賣場及經銷商處,購買市售10台手推嬰幼兒車,檢測結果發現,所購樣之手推嬰幼兒車品質及標示全數符合規定。 標準檢驗局表示,本次手推嬰幼兒車依據國家標準CNS 12940 「手推嬰幼兒車安全標準」檢測突起物、煞車位移、車台穩定性、靜態耐用性、動態耐用性等5項試驗項目;另依據商品檢驗法查核「商品檢驗標識」。 標準檢驗局指出,經檢驗合格之手推嬰幼兒車,仍要注意正確使用,若使用不當,亦可能使嬰幼兒有受傷之危險,該局提醒消費者,使用手推嬰幼兒車時須注意下列事項:1.購買手推嬰幼兒車時,須留意商品本體上是否貼(印)有檢驗合格標識(圖例如附),並請檢查是否附有完整之標示及使用說明書。2.使用前應熟讀使用說明書,操作使用應確實依使用說明書及警告事項執行。3.欲調整手推嬰幼兒車上之任何可活動構件時,務必注意嬰幼兒的肢體與車台保持安全距離,以免造成嬰幼兒受傷。4.當使用手推嬰幼兒車時,首先應確認車台之鎖(固)定裝置是否都確實定位,才可將嬰幼兒抱入嬰兒車。5.將嬰幼兒放置在手推嬰幼兒車上時,需將安全帶調整適當鬆緊並正確的扣合及使用,且不要將嬰幼兒單獨留在車上而無大人看護。6.當嬰幼兒在手推嬰幼兒車上時,勿將整個車台向上提起,以避免車台意外收合而夾傷小孩。7.使用手推嬰幼兒車時勿搭乘電扶梯,應改搭電梯,惟進出電梯時應注意安全,勿使車輪卡在電梯門(樓板與電梯地板之間)的縫隙,以防被電梯門夾住。 消費者如欲進一步瞭解「手推嬰幼兒車」商品相關資訊,可於標準檢驗局網站「商品安全資訊網」(http://safety.bsmi.gov.tw/wSite/mp?mp=65)項下查閱或撥打免付費電話0800-007123洽詢。經濟部標準檢驗局發言人:莊副局長素琴 辦公室電話:02-23412855 行動電話:0934-022921承辦單位:第三組第一科科長陳榮富辦公室電話:02-23431778 行動電話:0935-567292標準檢驗局意見信箱:http://www.bsmi.gov.tw/wSite/sp?xdUrl=/wSite/petition/MailMessage.jsp&ctNode=9526&mp=1新聞聯絡人:林樹煌 辦公室電話:02-23431900 行動電話:0939-9658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