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部標準檢驗局與財團法人中華民國消費者文教基金會共同公布市售「快煮壺」商品檢測結果
- 發布日期:2023/05/31
- 發布單位:綜合企劃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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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煮壺能快速煮沸熱水,受到不少外地求學、個人居住、小家庭,甚至出國留學或工作者的愛用。為確保市售「快煮壺」的安全性,經濟部標準檢驗局與財團法人中華民國消費者文教基金會合作,於111年購買10件不同廠牌型號樣品進行檢測,檢測結果「品質項目」及「商品檢驗標識」全數符合規定,「重要零組件比對」計1件不符合及「中文標示」計2件不符合。
標準檢驗局說明,「中文標示」不符合之商品(項次3、9),為說明書未加註檢驗標準規定之相關警語,標準檢驗局已依「商品檢驗法」第59條規定通知業者限期改正標示,屆期未完成改正者,將處新台幣10萬元以上100萬元以下罰鍰,並依同法第42條第2款規定廢止其商品驗證登錄。
另「重要零組件比對」不符合規定之商品(項次3),為外觀、商標及電源線組插頭、溫度限制器、基座插接器、壺身插接器等零組件之型號規格,與原登錄技術文件不符,該局已依「商品檢驗法」第40條第1項規定要求業者補辦申請核准。
標準檢驗局指出,「快煮壺」商品列屬應施檢驗範圍,應完成檢驗程序後,始得運出廠場或輸入,另對於市場上流通之商品,該局每年度均訂有市場檢查計畫,針對具危害高風險應施檢驗商品執行市場購樣檢驗,倘發現該類商品不合格時,即派員追蹤調查不合格原因,並作成訪談紀錄後依相關法規處理,以雙重把關機制維護消費者權益。
標準檢驗局呼籲,廠商應落實商品之安全性及標示之正確性,以維護消費者權益及安全,並提醒消費者選購「快煮壺」時應購買有貼附「商品檢驗標識」之合格商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