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商品名稱:Lenovo筆記型電腦之電池。
二、廠牌:Lenovo。
型號:如下表
本次召回之電池型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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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T4695 |
42T4711 |
42T4740 |
42T4798 |
42T48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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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T4812 |
42T4816 |
42T4822 |
42T4826 |
42T48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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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T4834 |
42T4840 |
42T4862 |
42T4868 |
42T487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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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T4880 |
42T4890 |
42T4944 |
42T4948 |
42T495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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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T4958 |
45N1006 |
45N1012 |
45N1022 |
45N10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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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N106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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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業者:荷蘭商聯想股份有限公司台灣分公司。
四、數量:3,025個(臺灣銷售數量)。
五、銷售期間:2011年2月至2012年6月。
六、銷售地點:臺灣。
七、瑕疵情形:可能有過熱而導致火災及灼傷的危險。
八、詳情描述:2015年4月22日,Lenovo宣布進行全球性自願召回暨更換計畫,召回對象是由日本三洋電機株式会社(SANYO Electric Co., Ltd.)於2010年1月11日至2011年12月17日生產之筆記型電腦電池,該等電池於2010年2月至2012年6月期間連同Lenovo產品出售至全世界。這些產品包括:Lenovo筆記型電腦Edge 11、Edge 13、Edge 14、Edge 15、Edge 120、Edge 125、Edge 320、Edge 325、Edge 420、Edge 425、Edge 430、Edge 520、Edge 525、Edge 530、X200、X201、X200S、X201S、X220、X220T、X100E、X120E、X121E、X130E、X131E、T410、T420、T430、T510、T520、W510、W520、L412、L420/421、L512、L520。Lenovo認為上述電池可能有導致火災及灼傷的危險,故召回上述電池,但並非所有Lenovo筆記型電腦的電池都受到影響。
九、造成損害:臺灣市場目前尚無接獲商品事故通報案例。
十、矯正措施:
Lenovo將採取下列行動:
l 於Lenovo電池召回暨更換計畫的網頁中,公告本次召回之內容與方式。請參考Lenovo 電池召回的網頁(http://support.lenovo.com/tw/zh/documents/hf004122),並請於該網頁上之Language欄位點選“繁體中文”。
l 顧客以ThinkPad 筆記型電腦連結至上述網站,並使用自動化解決方案查詢後,如果顯示該筆記型電腦之電池受到影響,顧客可於線上免費登錄,再至最近的Lenovo之服務與支援中心或授權的保固服務供應商領取更換之電池。
l 將Lenovo電池召回暨更換計畫內容告知臺灣之經銷商,經銷商則可直接將Lenovo電池召回暨更換計畫之內容通知顧客。
l 顧客對本計畫若有問題欲詢問,可至Lenovo電池召回暨更換計畫的網頁(http://support.lenovo.com/tw/zh/documents/hf004122)或撥打產品售後諮詢服務專線(02-77047758)查詢。
十一、依據:□商品檢驗法第63條之1 □消費者保護法第36至38條 ☑消費者保護法第10條
十二、產地:日本。
十三、業者聯絡方式:
產品售後諮詢服務專線:02-770477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