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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故通報

我是
一、通報範圍:屬經濟部主管而有危害消費者生命、財產、健康與安全之消費商品。
二、通報方法:
(一)線上通報(建議採取之方式)
(二)電子郵件:b051p@bsmi.gov.tw
三、未加註*號項目,屬於次要資料,應於15日內補正,無法補正須來文檢附證明文件敘明無法提供資料
四、*號項目,屬於必填欄位,需全部填寫完畢,才可儲存通報資料(如未填寫完全,則為反白)。
步驟一、通報之商品:
名稱:
商品類別: 家用電器 瓦斯器具 照明燈具 視聽音響 資訊產品 陶瓷用品 配電器材(插座、插頭、延長線等) 玩具 汽車相關零組件(僅限輪胎、安全帶、18吋以下輪圈) 嬰兒用品(手推嬰兒車、嬰兒學步車等) 運動用品(溜冰鞋、直排輪、滑溜版) 頭盔(機車用頭盔、運動用頭盔或其他用途頭盔) 其他屬經濟部主管消費商品
廠牌 / 型號 / 序號: / /
委託產製廠商(代工產製廠商):
商品檢驗標識號碼: 商品檢驗標識
產地: 台灣 美國 日本 中國 其他
製造數量:
銷售數量:
商品製造或進口日期 (或期間) :
銷售(代理)起迄時間:
銷售地區: 國內: 全區 北區 中區 南區 東區 離島 國外
銷售通路: 國內: 零售商 大賣場 其他
零售價格:
事故情形說明與初步研判:
獲知事故時間:
獲知事故方式: 消費者抱怨 經銷商(賣場)通 媒體 消保團體 政府機關 其他
已知消費者受害狀況:
身體受傷: 摔傷 燙傷 割裂傷 無受傷 其他
財產損失: 商品本身 房屋受損 財產損失 無損失 其他
受害者(本小項得視統計需要公布之): 性,年齡

消費者資料:

姓名: 聯絡電話:(多隻電話,請用「;」區隔)
地址:
e-mail :
危害形式: 觸電 火災 爆炸 其他
步驟二、擬訂採取矯正措施:
下架回收 召回/回收檢修 置換 加貼警告標示 研擬中 其他
步驟三、擬訂相關資訊公布方式:
媒體 網站 張貼佈告 研擬中 其他
步驟四、是否須於本局網站協助公告相關資訊:
步驟五、擬訂公告內容(可含相關附件或照(圖)片):

檔案上傳
步驟六、通報者資料:
公司名稱:
公司地址:
屬性:
製造商 代理商 其他
單位/姓名:
職稱:
聯絡電話或手機: (多隻電話,請用「;」區隔)
E-mail:
「請填寫可以聯絡到通報人的電子郵件帳號,而非公司的公用電子郵件帳號。」
步驟七、驗證碼:

請輸入驗證碼
「本驗證碼區均為大寫,請依圖形顯示正確輸入,如圖形不清楚,可點圖形再產生新的」
請輸入完驗證碼後,如確定鍵為反白,請再點選上方*必填欄位,確定鍵即可使用
(如有必填欄位未填,則會出現提醒紅色警語,請補填完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