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進口異常商品聯合稽核大隊查獲4,355件標示不符商品

  • 發布日期:2014/05/30
  • 發布單位:秘書室第四科
  • 資料點閱次數:1591
進口異常商品聯合稽核大隊查獲4,355件標示不符商品

經濟部「進口異常商品聯合稽核大隊」持續查緝標示異常商品,近5週於全國共執行31次聯合稽核,查獲標示異常之服飾、襪類、帽子、鞋類、包包及皮帶等共計4,355件,違規情形包括涉嫌偽標(產地標示不實) 21件,剪標(裁剪附縫標示)300件,產地標示不符規定4,034件,均依商品標示法第16條之規定,通知業者限期停止陳列、販賣,拒不遵行者,將依法處銷售業者2萬元以上20萬元以下罰鍰。
經濟部標準檢驗局指出,「進口異常商品聯合稽核大隊」所查獲偽標、剪標商品包括鞋類及服飾商品,偽標情形為鞋底標示「MADE IN CHINA」,但吊牌或貼紙標示「產地:台灣」。另剪標情形為服飾附縫無產地標示,有裁剪痕跡。
「進口異常商品聯合稽核大隊」自99年5月5日成立迄今已執行1,250次聯合稽核,查獲服飾、寢具、毛巾、襪類、鞋類及袋包箱等標示異常商品計305,162件。標準檢驗局劉明忠局長表示,未來聯合稽核大隊將持續蒐集情資,加強查核市售標示異常商品及宣導商家應進貨標示完整之商品,並強化與跨部會機關合作,從進口商、製造商等源頭查緝,遏止產地標示不實的行為。
經濟部標準檢驗局呼籲業者,商品應依商品標示法相關規定標示,勿虛偽標記;消費者拒買標示不實及標示不全之商品,才能保障自身的的權益。消費者如發現市售商品涉及產地標示不實情形時,可利用檢舉專線0800-029-123,向經濟部聯合稽核大隊檢舉。

標準檢驗局發言人:莊副局長素琴
辦公室電話:02-23431709 行動電話:0934-022921
承辦單位:第五組組長許景行
辦公室電話:02-23431787 行動電話:0910-238232
電子信箱:http://www.bsmi.gov.tw/wSite/sp?xdUrl=/wSite/petition/MailMessage.jsp&ctNode=9526&mp=1
(新聞聯絡人:陳毓瑛 電話:02-234317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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