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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事故通報後,需多久時間才能處理完畢?

  • 發布日期:2018/03/28
  • 發布單位:綜合企劃組
  • 資料點閱次數:2837

說明:事故通報案件之處理時間,應視案件之複雜程度而定。但依應施檢驗商品發生事故通報與處理作業程序第5點規定,本局第六組或轄區分局應於接獲通報14個工作日內派員赴消費者及報驗義務人處所辦理訪查;逾九十個工作日尚未完成商品事故通報調查報告書者,應於月報表載明未完成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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