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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銷售用自用品、商業樣品、展覽品或研發測試用物品,哪幾項用途之商品6個月內不得重複輸入?

  • 發布日期:2023/08/16
  • 發布單位:綜合企劃組
  • 資料點閱次數:730

非銷售自用品、商業樣品及展覽品6個月內不得重複輸入,僅研發測試用物品可重複輸入,須事先取得本局專案免驗同意。(請參閱商品免驗辦法第8條第1項第5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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