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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領產業發展 保護消費權益

SAFETY & QUALIT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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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驗義務人應備置哪些技術文件?

  • 發布日期:2023/08/15
  • 發布單位:檢驗行政組
  • 資料點閱次數:909

1.實施安規部分:
(1)中文使用手冊及規格。
(2)4×6吋以上彩色照片,含外觀、內部結構及重要零組件之相片(圖)。必要時,得以商品型錄代替外觀彩色照片。
(3)重要零組件驗證證明書或出廠報告或規格書。
(4)產品之電路圖或接線圖或基版銅軌圖。
(5)重要零組件或材料組成規格一覽表。
2.實施電磁相容性(EMC)部分:
(1)中文使用手冊及規格(甲類產品可檢附英文使用手冊)。
(2)4×6吋以上彩色照片,含外觀及內部結構。必要時,得以商品型錄代替外觀彩色照片。
(3)電路方塊圖(BLOCK DIAGRAM)。
(4)對策元件及干擾源一覽表。
3.其他應檢驗需要,經本局指定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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